汽車排氣分析儀準備:
(1)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對儀器進行各項檢查工作,特別是尾氣取樣系統進行泄漏檢查。
(2)接通電源,使分析儀預熱15min(0級、I級)或30min(II級)以上,達到穩定狀態。在5min內不經任何調整,零位及HC、CO、CO2、02的量距讀數,應穩定在精度要求范圍內。
(3)每次試驗前2min內,分析儀器應完成自動調零、環境空氣測定和HC殘留量的檢查。
汽車準備:
(1)進氣系統應裝有空氣濾清器,排氣系統應裝有消聲器,且不得有泄漏。
(2)應在發動機上安裝轉速儀、點火正時儀、冷卻液和潤滑油溫度計等測量儀器。
(3)應保證取樣探頭插入排氣管的深度大于或等于400mm,并能固定于排氣管上。當車輛排氣管長度小于測量深度時,應使用排氣加長管。
(4)預熱發動機,使其冷卻液和潤滑油溫度達到80℃或汽車說明書中規定的熱車狀態。
(5)按車輛維修手冊的規定調整好發動機的怠速和點火正時。
汽車排氣分析儀測量方法:
(1)發動機由怠速工況加速至0.7倍的額定轉速,維持60s后降至高怠速狀態(即0.5倍的額定轉速。對于輕型汽車,高怠速轉速規定為2500±100r/min).
(2)把指示儀表的讀數轉換開關置于最高量程擋位。
(3)發動機在高怠速狀態維持15s后開始讀數,讀取30s內的最高值和Z低值,取其平均值作為高怠速污染物測量結果。對于使用閉環電子控制燃油噴射系統和三效催化轉換器技術的汽車,還應同時讀取過量空氣系數的數值。
(4)發動機從高怠速降至怠速狀態15s后,讀取30s內的最高值和Z低值,取其平均值作為怠速污染物測量結果。
(5)若為多排氣管時,分別取各排氣管高怠速和怠速排放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
(6)檢測工作結束后,把取樣探頭從排氣管里取出來,繼續使排氣分析儀工作5min以吸入新鮮空氣,待儀器指針回到零位后再關閉電源。對于使用閉環電子控制燃油噴射系統和三元催化轉換器技術的汽車,CO和HC的排放應符合規定,高怠速轉速時的入測定,入應在1.00±0.03或制造廠規定的范圍內。如果CO、HC和入中的任何一項檢測不合格,車輛尾氣污染物的檢測結果則判定為不合格。